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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n't it nice,

When things just

work?

詮釋得好棒的一支廣告!

沒有要推銷Honda的意思= =

只是如果下文完全屬實,我要表達的是

將廣告行銷做到這種地步

非常讓我驚艷與敬佩啊阿啊阿啊阿!!!

 

Honda
汽車骨牌廣告

 


       
  根據資料本廣告一共拍攝六百零五次,沒有使用任何電腦繪圖輔助, 花了四天四夜的時間在巴黎一個工作室拍攝而成。

東京總部的高階主管們第一次看到這段廣告的反應是:「很好啊~很聰明,現代的電腦技術真是不錯。]

當他們知道這全是真的的時候,他們嚇呆了。
 

  世界上共有六台量產前的New Accord,這部廣告用了兩台。其中一台拆成了零件─廣告用的完全都是真的車裡的零件,

因為在經過無數次的失敗以後,他們卯起來要拍出最真實的影片。大家拍到快發瘋,甚至打起賭來猜那一段會出錯。

(自動感應水的雨刷贏最多次)

  終於成功的第606次拍攝,結束時現場鴉雀無聲,接著爆出熱烈的歡呼,掌聲,和四濺的香檳。

  這個遊戲值多少錢?如果你算那輛車:約八十萬台幣;或如果你算整個行銷計劃:約三億台幣。
 
其中一段是單一個吊著的雨刷在空中旋轉移動,拍成功的那次是那一段唯一成功的一次。

輪胎裡放的是鏍絲和鏍帽,平衡之精細,連攝影組員走動時都得小心翼翼。

常常一個大一點的動作或是不小心輕推一下什麼,就得重覆好幾小時的工作。

有一些組員幾天沒睡後,被其他人要求離較精細的部份遠一點。

  當這部廣告片拍到三、四百,甚至第五百多次時,廣告片的製作人開始稱呼這些零件為

  「our friends,the parts」(零件,我們的朋友們)。
 
  

  當被問到花在這個廣告的時間有多長時,廣告導演尖聲一笑,回答:「五年?還是八年了?」

  廣告用的這兩台 Accord,是全世界僅有的六台中的其中兩台,全是 Honda工程師手工打造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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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ecret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